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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二、
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疫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训练,组织群众现场救护;参与辅助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它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三、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四、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五、宣传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六、依照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及其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委托事宜。
 七、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八、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进行募捐活动。
 九、依法组织义务献血及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十、积极参与社区救护、救助工作,设立救助站点,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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