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山区党委

红山区人大

红山区政府 红山区政协

首页 >> 政府机构 >> 红山区审计局

     行政职能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办事指南
     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行政与经济管理事项
     政务信息
站内搜索


类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向红山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红山区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1)红山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2)红山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3)红山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4)红山区所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5)红山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和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审计事项。
4、向红山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交红山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红山区人民政府委托向红山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红山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5、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和红山区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对红山区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的规定,组织对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红山区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7、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完成红山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WWW.CFHS.GOV,CN [通用网址:红山之窗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6-8253726 传真:0476-8240060 mailto:postmaster@cfhs.gov.cn
中共赤峰市红山区委员会、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主办
蒙ICP备05002246号